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四德”工程建设,充分利用先进典型的崇高精神教育和鼓舞广大干部群众,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市委宣传部于今日起在全市启动第五届“感动枣庄”十佳人物评选活动。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推荐、评选和表彰三个阶段,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征集感动枣庄的人物线索。候选人不限于枣庄籍,不受年龄、职业、身份限制,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群体,只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通过自荐、他荐、组织推荐等三种方式参评。
(一)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二)事迹生动感人,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在群众中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社会认知度和群众公认度高。
(三)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对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四)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对单位和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
(五)在本地或外地求学、务工、服役、经商等活动中,艰苦奋斗,自强不息,见义勇为,以自己的行动树立了枣庄人的良好形象。
(六)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志愿服务,乐于奉献他人,为他人为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七)典型事迹要突出感动、感人,具有较好的宣传、学习和教育意义。已获往届“感动枣庄”十佳人物的不再参评。
推荐候选人需填写《第五届“感动枣庄”十佳人物推荐表》和2000字以内的个人事迹材料,推荐截止日期为8月15日。
即日起,可通过以下方式向组委会推荐:1.电话:0632-3315742。2.电子邮箱:6323315742@163.com。3.信件邮寄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2621号枣庄市政大厦738房间(第五届“感动枣庄”十佳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邮编277800)。
中共枣庄市委宣传部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