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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广播电视服务

时间:2017-11-22 15:20:29  来源:枣庄市文广新局  作者:文宣

 

实施主体 枣庄市文广新局 承办机构 市文广新局
事项名称 农村广播电视服务
事项类别 文化体育类
实施依据
及条款
1、 (鲁政发〔2013〕18号)“2013-2015年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基本标准、农村广播电视无偿提供中央第一套广播节目、中央第一套和第七套电视节目及省第一套广播电视节目等4套以上广播和电视节目服务,逐步增加节目套数和提高播放质量。”
2、 (国发〔2012〕29号)“‘十二五’时期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国家基本标准、广播影视、农村广播电视。”
服务对象 农村村民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依据
及标准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8687158 投诉电话 3224760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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