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往期回顾(归档) > “放管服”改革清单 > 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省级“版权保护示范单位、园区(基地)”评选申报

时间:2017-11-20 09:53:25  来源:枣庄市文广新局  作者:文宣

实施主体 枣庄市文广新局 承办机构 市文广新局
事项名称 省级“版权保护示范单位、园区(基地)”评选申报
事项类别 知识产权保护类
实施依据
及条款
1、 (鲁权字〔2014〕16号)第三条第二款:“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对申报省级‘版权保护示范单位、园区(基地)’的企业进行初审。”
 
服务对象 企事业单位、园区(基地)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依据
及标准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按照省通知要求截止日前报送
咨询电话 3318586 投诉电话   3224760
备  注

分享到:
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主办 各区(市)、市直各部门内容保障
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运行维护 地址:枣庄市新城区 电话:0632-3224760
备案编号:鲁ICP备11016190号-1 网站标识码:3704000009 鲁公网安备 37040302000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