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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初审、转报
时间:2017-11-20 09:46:18 来源:枣庄市文广新局 作者:
文宣
实施主体
枣庄市文广新局
承办机构
市文广新局
事项名称
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初审、转报
事项类别
文化体育类
实施依据
及条款
1、
山东省文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文〔2017〕7号)第五条:“山东省文化厅成立示范园区创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示范园区的申报、创建、命名、考核管理等工作。……”第六条:“市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示范园区的申报、运营指导和监管。”
服务对象
企业
共同实施部门
无
收费依据
及标准
无
法定时限
无
承诺时限
按照省通知要求截止日前报送
咨询电话
3318586
投诉电话
3224760
备 注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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