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2025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往期回顾(归档) > “放管服”改革清单 > 部门责任清单

(十五)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

时间:2017-11-21 16:16:17  来源:枣庄市文广新局  作者:文宣

 为促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为,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制定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度。 
    对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以及从轻、减轻、从重处罚等情形的适用,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省政府令第269号)、《山东省文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山东省文物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执行。 
    同时,建立健全公开信息、说明理由等程序规定和执法投诉、案卷评查、教育培训、案例指导等配套制度。 

分享到:
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主办 各区(市)、市直各部门内容保障
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运行维护 地址:枣庄市新城区 电话:0632-3224760
备案编号:鲁ICP备11016190号-1 网站标识码:3704000009 鲁公网安备 37040302000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