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宣传教育活动,繁荣枣庄市文艺事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不断推出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强烈艺术魅力的文艺作品,为人民提供更好更多精神食粮,特面向社会征集优秀文艺作品。
一、作品要求
(一)创作题材不限。鼓励反映现代生活,特别鼓励以“中国梦”为主题、反映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变迁和涌现出的新人物新事物新风貌,鼓励创作具有鲁南地域特色的历史文化、运河文化、红色文化、工业文化为选题的作品。
(二)凡近两年创作,未发表、未排练、未参加评奖的作品,均可参加征集。
(三)本次征集戏曲、小品、曲艺、歌曲等体裁作品都可在应征之列。
(四)应征作品应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或著作权有争议的,主办方将取消其入选资格。
二、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
三、投稿方式
(一)征稿为打印稿邮寄方式(仿宋体、四号字、A4纸打印,一份),邮寄时请注明“作品征集”,并另发送应征作品的电子邮件一份。
(二)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三)邮寄地址:枣庄市文广新局“剧本征集”办公室,邮编:277800,邮箱:zzswgxjzpzj@126.com。
(四)来稿须写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本人简介、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四、其他事项
本征集启事由枣庄市文广新局负责解释。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