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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悟⑨│市文旅局工作金点子·政策微解读·业务小创新

时间:2023-11-10 14:30:00  来源:  作者:

工作金点子

成功举办“枣庄市首届族谱文化节暨中华名人家风家训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千家万户都好,国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发挥图书馆社会作用,由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发展中心主办,枣庄市图书馆承办的“枣庄市首届族谱文化节暨中华名人家风家训展”在市图书馆举行,来自全市和兰陵、微山、沛县等周边地区的50多个姓氏家族代表和谱牒收藏爱好者参加。

族谱文化节共展出族谱100余部,达数百册之多。展出的家谱有清代版本、民国版本及新编修的家谱等,种类丰富,具有重要的学术研究价值。参展族谱的姓氏有朱氏、孙氏、崔氏、贾氏、黄氏、殷氏等50余个姓氏。

其中,有一些古老悠久的族谱,如嘉庆十二年木刻本《古滕杜氏族谱》、嘉庆十七年木刻本《孔子世家滕阳支谱》、光绪己卯年大开本《江左谢氏族谱》等。还有一些稀有姓氏族谱亮相家谱展也让大家大开眼界,如《阴氏族谱》《落氏族谱》《毋氏族谱》《贠氏族谱》《啜氏族谱》等。除本地族谱外,兰陵、微山、沛县等周边地区族谱《古沛鹿氏族谱》《古沛汇子王氏族谱》《古丰黄氏族谱》的参展也吸引大家纷纷驻足翻阅学习。下一步,市图书馆将继续在多个领域加强与其他公藏单位及民间力量的合作,筹划举办古籍善本、家乡名人著作、字画等联合展览,举办地方文献换书大集,进行地方文献交流互换等,通过公藏单位和民间力量的携手合作,推动枣庄地方文化繁荣昌盛。

政策微解读

2017年11月4日《公共图书馆法》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18年1月1日《公共图书馆法》开始施行。《公共图书馆法》四大亮点是什么?

一、完善体系强基础补短板

1、完善设施体系:规定公共图书馆确定数量、规模、结构和分布以人口数量为第一依据,加强固定馆舍和流动服务设施、自助服务设施建设,突破了传统的以行政层级布局和固定馆舍建设为主的思路,指明了设施体系化建设的发展方向。2、完善保障体系: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把公共图书馆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的投入,坚持公共图书馆事业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为完善保障体系提供了法律准绳。3、完善服务体系: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街道、乡镇和城乡社区的综合服务设施设立图书室,服务城乡居民。

二、健全制度实现三方面突破

1.明确了设立公共图书馆的基本条件2.强化了公共图书馆服务的专业性3.为公共图书馆建立现代治理体系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提升服务关注未成年人等群体阅读需求

1、将免费开放政策实施以来各地实践的一系列惠民便民服务举措实现法律化。2、关注未成年人群体的阅读需求3、关注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阅读需求

四、鼓励社会参与“同等对待”并赋予“冠名权”

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给予政策扶持;公共图书馆可以依法以捐赠者姓名、名称命名文献信息专藏或者专题活动,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设立的公共图书馆,还可以依法以捐赠者的姓名、名称命名公共图书馆及其馆舍、其他设施。

业务小创新

创新开展“文化润枣庄乡村阅读行”公益阅读推广项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深入推进全民阅读总要求,围绕“乡村阅读行”项目,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多措并举打通公共文化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有效提升群众文化满意度,助力“双十镇”建设,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撑。

一是实行四级联合联动。实行市、区(市)、镇(街道)、村居联合联动,强化组织领导,丰富活动内容,广泛宣传动员,面向全市农村村民、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阅读推广项目。

二是以“请进来走出去”+“点单式上门”的方式,最大限度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精准化供给,把优质文化“种”到基层“扎根开花”,推动乡村文化高质量发展,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

三是加强宣传,提高社会知名度,让更多的团体和组织联合起来,共同推动乡村文化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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