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作品登记
(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保护条例》以及《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
(二)服务内容:作品登记是指著作权权利人自愿将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以此作为对作品享有著作权证明的制度。是登记事项的一种初步证明,是权利人对作品的人身权、财产权的一种法律确认,作品登记证书是主张权利、权属纠纷、司法诉讼的证明文件,为著作权人享有和行使著作权提供安全保障措施。
(三)作品登记流程:作品登记适用《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可以到市文旅局和各区(市)文旅局进行办理,也可以通过山东省版权保护与服务平台点击作品登记选项参考右侧作品登记指南进行自助注册和登记,申请并审核后可下载电子版登记证书,与纸质版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山东省版权保护与服务平台:(http://www.sdszpdj.com/dcm/#/index)
业务小创新
市文旅局高度重视版权保护工作。一是依托山东省版权保护与服务平台版权登记中心实现作品版权登记全面线上办理,开展远程在线登记和审核流程,简化了大量的版权保护与服务工作。著作权初审登记增长率呈逐年增长,作品类型也越加丰富,涉及美术品设计、纺织品图案以及小说、戏剧、课程、音乐等多个方面。截止11月7日,我市作品登记已进行5万余件,已获得省级作品登记证书1万余件。二是开展山东省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创建活动。我市开展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创建活动,经市局积极动员,省委宣传部评选认定,我市山东飞羊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亭区豆制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分别成功获评山东省版权示范单位和山东省版权示范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