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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港澳文化交流重点项目扶持项目申报、初审

时间:2019-06-05 07:35:03  来源: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文宣

 

 
事项名称
对港澳文化交流重点项目扶持项目申报、初审
办理项名称
 
实施机构
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
事项类别
文化体育
承办机构
市文广新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
各级文化行政机关和企事业文化单位
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 0 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0 个工作日
服务时限说明
按照省通知要求截止日前报送
受理条件
1、 鼓励全国各地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围绕中央对港澳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各自的文化资源和人才优势,自主策划和实施思想内涵丰富、艺术质量上乘、时代特色鲜明、符合港澳社会需求的文化项目,包括:\\n\\n1.演出展览。鼓励各地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创作和推动一批制作精良、经过市场检验的演出、展览项目,进入港澳重要艺术节、主流场馆及商业渠道。\\n\\n2.人员交流。鼓励各地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发挥人文资源优势,通过考察、参观、访问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港澳文化界人士、青少年和基层民众的沟通与交流,使其全面、公正、客观地认识内地的文化建设和发展情况。\\n\\n3.人才合作。鼓励各地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发挥文化专业人才的优势,促进人才的双向交流,鼓励开展合作策划、共同创作、联合演出,携手打造艺术精品。\\n\\n4.产业贸易。鼓励各地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利用港澳在管理、区位、人才、经验等方面的优势,开展在文化贸易、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等领域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推动中华文化产品走出去。 
2、 项目规划应符合以下要求:\\n\\n1.目标和方案。项目目标应紧紧围绕中央和文化部对港澳工作的重点,结合各地方、各部门和港澳地区的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项目预算。\\n\\n2.质量和内涵。项目内容力求内涵丰富、创意新颖、艺术表现力强,要在突出传统文化和地方特色的同时,积极融入新鲜元素、反映时代特点,展现内地当代文化艺术成就。\\n\\n3.效益和影响。项目策划要讲求实效,增强活动的感染力、吸引力和影响力,扩大社会和民众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在讲求社会效益的同时提升经济效益。\\n\\n4.形式和方法。项目形式上要尊重当地欣赏习惯,针对受众群体的不同特点,采用对方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交流合作。在工作方法上,积极尝试新的思路和办法,努力开拓新渠道,探索新模式,推动市场化、商业化运作。\\n\\n5.宣传和推广。项目推广上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与港澳地区主流媒体合作,力求实现平面、广播电视、移动等各类媒体的全方位覆盖,尤其重视在网络、手机等新媒体上的宣传作用,有效扩大活动效果。 
监督电话
0632-3224761
咨询电话
0632-3168623
提供方式
直接提供
是否网上办理
仅窗口办理  
是否一窗办理
是否开通网上预约
否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通办范围
未实现
运行系统
国家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初审上报,文化部审核
行使内容
接收材料,初审上报
数量限制
根据文化部通知要求办理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如果您有问题,请咨询
办事地址
山东省枣庄市新城区民生路366号枣庄政务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   市文广新局驻枣庄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咨询电话:0632-3168623      
监督电话:0632-3224761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50-11:35,下午13:00-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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