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1、 有一套完整的科学理论、科学方法作指导,将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创造性地应用在文化工作中,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具有广泛的推广应用价值。
2、 自主创新能力、管理与服务水平在国内同行业处于先进地位。
3、 申报时间距完成时间不超过三年。
4、 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
5、 在参评期间不涉及法律纠纷。
6、 符合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范围。
7、 申报者身份要求。申报者要严格遵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有关规定,副市(厅)级以上单位和干部以及县级以上党委、政府,一般不参加评选,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
常见问题
1、市级不限制申报数量,但全省最终表彰名额为30项。因此,文化创新奖评选不是达标即可授予的认定类项目,而是优中择优的评选类项目,申报人不得以已满足申报条件为由,要求省政府或省文化厅即授予文化创新奖。 2、《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奖励办法》对申报材料的规定非常简单、概括,因为需要各个申报项目进行优中择优的比较,所以建议申报单位不要拘泥于规定申报材料,多提供相关资料,可大大提升申报成功率。
办事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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