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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

时间:2019-06-05 07:34:11  来源: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文宣

 

事项名称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
办理项名称
 
实施机构
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
事项类别
文化体育
承办机构
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
公民
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 0 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0 个工作日
服务时限说明
2年-3年一次
受理条件
1、 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 
2、 居住或长期工作在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流布地区 
3、 熟练掌握某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在全市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 
4、 在该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5、 已经被命名为该项区(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区(市)级代表性传承人。 
6、 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不直接从事传承工作的人员,不得认定为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监督电话
0632-3318586
咨询电话
0632-3188822
提供方式
政策支持
是否网上办理
仅窗口办理  
是否一窗办理
是否开通网上预约
否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可微信办理
通办范围
跨市
运行系统
市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负责市级传承人认定,和国家级、省级传承人认定资料的上报工作
行使内容
负责市级传承人认定,和国家级、省级传承人认定资料的上报工作
数量限制
本事项无数量限制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如果您有问题,请咨询
办事地址
山东省枣庄市新城区武夷山路1379号市文广新局515房间   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咨询电话:0632-3188822      
监督电话:0632-3224761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1:35,下午14:00-16:35      
电子邮箱:    
网址: 
服务手册
 
备注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文件下发时再上传相关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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