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1、 高度重视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抵制盗版软件,软件正版化检查和整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2、 制定了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将软件资产纳入资产管理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和使用档案,加强对购买、安装、更换、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做到领导分管、专人负责、台账齐全、管理严格、使用有序。
3、 加强对员工使用正版软件的培训工作,积极开展软件版权法律知识、软件资产管理和软件技术知识培训,员工具有良好的版权保护意识,自觉做到不购买、不下载、不安装、不使用盗版软件。
4、 遵法守规、诚信经营,不生产、不传播、不使用侵权盗版制品,并具有一定的反盗维权能力,无版权纠纷问题。
5、 有较完善的版权保护宣传和培训机制,其员工具备版权保护意识。
6、 申报主体为企业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要具有一定规模,拥有计算机数量不少于30台,从业人员不少于50人。申报主体为园区(基地)的,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入住企业20家以上,其中80%以上的企业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
办事地址
山东省枣庄市新城区民生路366号枣庄政务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 市文广新局驻枣庄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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