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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登记

时间:2016-08-13 16:43:54  来源:枣庄市文广新局  作者:文宣

行政许可事项:作品登记

许可类别:审核

依据:法规

申请资料:

(一)作品登记申请书;

(二)作品登记表;

(三)权利保证书;

(四)身份证明(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继承人的身份证,受托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或其他相关登记证的复印件);

(五)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作品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合作作品应出示作品合作协议或者有关证明;(六)作品说明书或作品简介;

(七)作品登记代理人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八)非职务作品创作保证书或非职务作品创作证明。

许可程序:审核

法定期限:10日

承办机构及科室:出版版权科

许可地点:

1、单位审批:

2、中心集中审批:中心集中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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