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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企业设立审核

时间:2016-08-13 16:46:11  来源:枣庄市文广新局  作者:文宣

行政许可事项:印刷企业设立审核

许可类别:审核

依据:

1.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

2.国务院《印刷业管理条例》;

3.新闻出版总署《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

申请资料:

1.设立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企业章程

4.生产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5.验资报告及注册资金证明

6.设备的有效证明材料

7.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8.《设立企业登记表》

许可程序:

申请

申请单位到各区(市)局提交申请材料

初审

各区(市)局提交申请材料到市局窗口审查

受理

窗口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审核

窗口将申请材料转交市局印刷发行科审查、现场勘验,提出审核意见

上报

市局上报

法定期限:60日

承办机构及科室:印刷发行科

许可地点:

1、单位审批:

2、中心集中审批:中心集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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